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欢迎您!

通知公告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

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大附中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高成果培育质量,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开封特色的原创性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开封地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均可申报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完成时限为20171月以来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此次报评范围。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五育并举,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市区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3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市或者所在县区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各县区教科研部门提出申请。市教研室不直接受理任何个人的申请。

(二)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且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县区或市直属学校教科研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照《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

四、成果推荐

(一)各县区、市直学校及河大附中教科研部门受理申报成果,须先行开展评选,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各县区、局属学校及河大附中在集体报送本地成果材料时,需同时向市教研室提交本地初评情况简报等佐证性材料。

(二)各单位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五、成果评审

成立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

成果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评审分类别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材料审阅和小组打分,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3个奖项,以全市成果申报总数为基数,其中一等奖控制在30%以内,二等奖控制在45%以内,特等奖数量根据实际确定。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在推荐中要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成果。

六、异议处理

各县区、局属学校及河大附中报送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在受理成果推荐材料后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委会裁决。

七、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及要求

1.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2022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少于6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专著等,不得全文附加,不得附整本专著或集册,应对精华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论文摘要或专著简介,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为便于网络申报,上述3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标题小二号黑体字,正文小四号仿宋字体),电子文本为word格式,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成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同时,1-5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6.纸质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一并放入牛皮纸袋内。上述1-4项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

7.每项成果材料的电子文本应同步报送至开封市基础教育教研室邮箱:13837810097@163.com,并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8.汇总表见附件。

(二)请各县区、局属学校及河大附中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于2022412日上午12点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开封市基础教育教研室办公室李丽老师处(408室)。

 址:开封市黄河路北段27号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南楼4 邮编:475000

联系人:开封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李广林

 话:13837810097

 

附件:1.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

3.《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说明


2022316


文件全文及附件:2022年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基教室3。14)(1).doc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

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大附中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高成果培育质量,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开封特色的原创性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开封地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均可申报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完成时限为20171月以来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此次报评范围。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五育并举,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市区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3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市或者所在县区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各县区教科研部门提出申请。市教研室不直接受理任何个人的申请。

(二)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且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县区或市直属学校教科研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照《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

四、成果推荐

(一)各县区、市直学校及河大附中教科研部门受理申报成果,须先行开展评选,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各县区、局属学校及河大附中在集体报送本地成果材料时,需同时向市教研室提交本地初评情况简报等佐证性材料。

(二)各单位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五、成果评审

成立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

成果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评审分类别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材料审阅和小组打分,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3个奖项,以全市成果申报总数为基数,其中一等奖控制在30%以内,二等奖控制在45%以内,特等奖数量根据实际确定。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在推荐中要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成果。

六、异议处理

各县区、局属学校及河大附中报送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在受理成果推荐材料后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委会裁决。

七、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及要求

1.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2022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少于6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专著等,不得全文附加,不得附整本专著或集册,应对精华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论文摘要或专著简介,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为便于网络申报,上述3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标题小二号黑体字,正文小四号仿宋字体),电子文本为word格式,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成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同时,1-5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6.纸质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一并放入牛皮纸袋内。上述1-4项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

7.每项成果材料的电子文本应同步报送至开封市基础教育教研室邮箱:13837810097@163.com,并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8.汇总表见附件。

(二)请各县区、局属学校及河大附中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于2022412日上午12点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开封市基础教育教研室办公室李丽老师处(408室)。

 址:开封市黄河路北段27号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南楼4 邮编:475000

联系人:开封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李广林

 话:13837810097

 

附件:1.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

3.《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说明


2022316


文件全文及附件:2022年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开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基教室3。14)(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