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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政策

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教育局

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市区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5〕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实现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及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一次性下达招生计划。

  二、考录办法

  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学生的本次考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是其初中毕业的依据,毕业标准由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市区(祥符区除外)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工作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区、祥符区、尉氏、通许、杞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的考试、阅卷和招生。祥符区、尉氏、通许、杞县要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制定本区域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一)报 名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二)考 试

1.考试设置

2015年我市执行以下考试方案,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如下。

日期

时 间

科 目

分值

备 注

6

月25日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

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

听力2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市区(祥符区除外)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考试组织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维护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范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所有考试参与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教育局要巡视到每个县和祥符区,市区(祥符区除外)巡视到每个考点和每个考场,每个县和祥符区教体局要巡视到区域内每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报考全省和全市提前批的考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加考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三)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为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今年我市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手段。市、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

(四)录 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我市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分批次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各县、祥符区的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县(区)批次方案上报市中招办。

市区(含祥符区)及各县务必于7月8日前将中招考试成绩上传至省招生信息平台。

省提前批由全省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段为7月12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7月12日,航空实验班录取;7月13日—15日,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市提前批由市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段为7月16日—18日。在省、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市区(含祥符区)及各县按照各自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完善招生政策

  (一)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市区(祥符区除外)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各县和祥符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各县和祥符区可以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招生学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省级文件下达后,按省级统一政策执行。各县和祥符区,可在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收择校生。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文件精神,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0.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11.经市政府批准的来汴投资企业持有开封市投资绿卡人员,对其子女的照顾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祥符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2015年我市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有:开封高中“中西国际班”、河大附中“宏志班”、求实中学(民办)“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有:开封高中“中加国际班”、河大附中“中加国际班”、开封高中“宏志班”、市第二十五中学“珍珠班”、立洋外国语学校(民办)“卓越班”;除上述班级外,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开封高中实验学校、河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市区招生,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域招生。

祥符区及各县教育主管部门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对本区域内报考“宏志班”考生的网上资格审核,报考市第二十五中学“珍珠班”、立洋外国语学校(民办)“卓越班”的考生资格审核标准同“宏志班”资格审核标准。市区报考“宏志班”、“珍珠班”、“卓越班”及“自强班”的考生资格审定由招生学校初审后上报市中招办完成网上审批。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任。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五)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民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市招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六)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祥符区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具体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容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适度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治教年”活动要求,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深入开展普通高中招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自查自纠,对所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维护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如违反中招规定,涉及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涉及民办普通高中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在9月7日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规范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执行。宏志班的招生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国际班的招生及管理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全市招生录取。凡被市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县(区)招生录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管理,严禁学校以国际班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三是严格执行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三)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

  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

1.2015年开封市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5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人数

开封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2015年开封市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区

总人数

招生计划

祥符区

4864

3360

尉氏县

6650

3900

通许县

6400

4200

杞 县

8356

5300

附件2:

2015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人数

单 位

名称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开封高中(中西)

国际班

100

全省

河大附中

宏志班

50

全省

求实中学(中加)

国际班

省定

全省

河大附中(中加)

国际班

100

全市

开封高中(中加)

国际班

100

全市

开封高中

宏志班

50

全市

市第二十五中学

珍珠班

100

全市

立洋外国语学校

卓越班

50

全市

 开开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

 

 

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教育局

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市区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5〕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实现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及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一次性下达招生计划。

  二、考录办法

  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学生的本次考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是其初中毕业的依据,毕业标准由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市区(祥符区除外)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工作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区、祥符区、尉氏、通许、杞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的考试、阅卷和招生。祥符区、尉氏、通许、杞县要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制定本区域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一)报 名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二)考 试

1.考试设置

2015年我市执行以下考试方案,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如下。

日期

时 间

科 目

分值

备 注

6

月25日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

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

听力2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市区(祥符区除外)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考试组织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维护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范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所有考试参与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教育局要巡视到每个县和祥符区,市区(祥符区除外)巡视到每个考点和每个考场,每个县和祥符区教体局要巡视到区域内每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报考全省和全市提前批的考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加考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三)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为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今年我市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手段。市、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

(四)录 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我市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分批次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各县、祥符区的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县(区)批次方案上报市中招办。

市区(含祥符区)及各县务必于7月8日前将中招考试成绩上传至省招生信息平台。

省提前批由全省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段为7月12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7月12日,航空实验班录取;7月13日—15日,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市提前批由市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段为7月16日—18日。在省、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市区(含祥符区)及各县按照各自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完善招生政策

  (一)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市区(祥符区除外)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各县和祥符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各县和祥符区可以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招生学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省级文件下达后,按省级统一政策执行。各县和祥符区,可在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收择校生。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文件精神,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0.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11.经市政府批准的来汴投资企业持有开封市投资绿卡人员,对其子女的照顾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祥符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2015年我市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有:开封高中“中西国际班”、河大附中“宏志班”、求实中学(民办)“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有:开封高中“中加国际班”、河大附中“中加国际班”、开封高中“宏志班”、市第二十五中学“珍珠班”、立洋外国语学校(民办)“卓越班”;除上述班级外,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开封高中实验学校、河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市区招生,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域招生。

祥符区及各县教育主管部门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对本区域内报考“宏志班”考生的网上资格审核,报考市第二十五中学“珍珠班”、立洋外国语学校(民办)“卓越班”的考生资格审核标准同“宏志班”资格审核标准。市区报考“宏志班”、“珍珠班”、“卓越班”及“自强班”的考生资格审定由招生学校初审后上报市中招办完成网上审批。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任。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五)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民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市招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六)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祥符区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具体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容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适度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治教年”活动要求,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深入开展普通高中招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自查自纠,对所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维护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如违反中招规定,涉及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涉及民办普通高中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在9月7日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规范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执行。宏志班的招生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国际班的招生及管理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全市招生录取。凡被市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县(区)招生录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管理,严禁学校以国际班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三是严格执行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三)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

  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

1.2015年开封市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5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人数

开封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2015年开封市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区

总人数

招生计划

祥符区

4864

3360

尉氏县

6650

3900

通许县

6400

4200

杞 县

8356

5300

附件2:

2015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人数

单 位

名称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开封高中(中西)

国际班

100

全省

河大附中

宏志班

50

全省

求实中学(中加)

国际班

省定

全省

河大附中(中加)

国际班

100

全市

开封高中(中加)

国际班

100

全市

开封高中

宏志班

50

全市

市第二十五中学

珍珠班

100

全市

立洋外国语学校

卓越班

50

全市

 开开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