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欢迎您!

通知公告

开封高中名师评选条例(试行)

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干、教有特色、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成就一批具有一流的敬业精神、一流的学识水平和一流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育专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期稳步提高,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的目标,特制订本条例。

 

  评选范围:

在一线任教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行政职员、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评选人数:

各类名师数量之和占一线教师数的四分之一左右。骨干教师30人以内,尖子教师20人以内,名教师10人以内。

 

  享受待遇:

骨干教师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尖子教师每人每月1100元津贴,名教师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评选周期:

   开封高中各类名师评选每年进行一次。

 

  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爱岗敬业,崇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主动积极承担学校交办的工作,并胜任其工作。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自觉遵守《关于贯彻落实汴教纪【200712号文件的决定》、《开封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无参加校外有偿代课、有偿家教等行为。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教育教学水平高,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用普通话教学。

6.教育教学态度认真,工作量足,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和完成规定的学科教学任务。

8.年度考核在合格档次以上。

 

  评选条件:

 

(一)骨干教师(C岗教师)

骨干教师是指满5年教龄,在我校任教满3年,具备中级教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具备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三年。骨干教师的条件是: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在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本年级同学科同类班级中始终居于前列,且向校内(外)开设公开课,并获广泛好评。在开封市举行的业务考试中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2.获得省、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劳模、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新秀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3.在我校至少带过一次毕业班工作且成绩较好。

4.师德水平、教师素质、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初步形成个人风格,每年学生评教得分在85分以上,满意率在80%以上。

5工作量达到对应学科规定的标准,并积极承担临时调课任务。

6.承担对外公开课的任务,每一学期上一节示范课。

7.积极参加集体教研与听课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8.积极承担班主任或见习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学生管理意识。

9.能承担学科重要考试的命题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工作。

10.积极参与本学科校本课程及学案的编写工作,教案编写完整。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案例或课后反思。

11.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年级综合排名居于前列,综合排名在前50%

 

(二)尖子教师(B岗教师)

尖子教师是指满8年教龄,在本校任教满5年,具备中级教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5年。尖子教师的条件是: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实践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学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进行教改探索的能力和水平,教学成绩(高考、竞赛)在本学科中始终居于前列,并获广泛好评。在开封市举行的业务考试中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2.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新秀等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3.在我校至少带过一次毕业班工作且成绩较突出。

4.每年学生评教得分在90分以上,满意率在90%以上。

5.工作量达到对应学科规定的标准,并积极承担临时调课任务。

6.熟知新课标,能准确把握本学科教材的内容,具有拓宽和加深高中教材的能力,能承担各类考试命题任务,能编写本学科系统的学案和复习提纲。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案例或课后反思。

7.在集体教研中起主导作用;积极参加听课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8.授课水平高,熟练掌握本学科各种课型要求,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科学指导学生的学法,体现自主、互助型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内在精神,在教学中准确把握“因材施教”的内涵。在关注全体学生的前提下,注重培养超常生,帮助落后生,扶持特长生。课堂气氛及教学效果良好。

9.具有担任科研课题主持人的能力,主持或独立设计小型科研课题方案,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者优先,协调教师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在校内作学术报告,每学期上一节示范课,承担对外交流公开课的任务。

10.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能组织学科组高质量地完成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组织教学、监控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手段、向教学相关部门提供本学科学案电子文本、收集运用教学信息等工作。

11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年级综合排名居于前列,综合排名在前50%

 

(三)名教师(A岗教师)

名教师是指满10年教龄,在本校任教满八年(含)以上,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三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名教师的条件是:

1.符合尖子教师的所有条件。

2.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在新课程改革以及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在全省、市范围内具备领导本学科教学工作、推动本学科跨越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很高知名度。

3.教学成绩在本学科同类班级始终居于省、市、校前列,在高考或竞赛中所带的学生有突出的成绩。

4.指导中、青年教师效果突出,并获广泛好评。

5.每年学生评教得分在90分以上,满意率在95%以上。

6.必须在尖子教师中产生。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年级综合排名居于前列,综合排名在前30%

 

  成立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

  任:耿振勇

副主任:顾伯宇、乔国颖、宋全会 、崔柯

  员:蒋中兴、荣海洋、李 沛、马分产、毛广文、王新国、白建涛、尚嘉伟、

李海军、陈祥卿、宁  宁、焦玉江、杨淑慧、白  冰、唐  玮、张双卫、赵  辉、李  盛、

  玮、曹 

 

  实施程序:

1.个人申报:师训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信息处、督导室等部门印制出申报表格,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师训处领取对应级别的名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等。

2.材料审核:由办公室牵头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师训处、信息处、督导室等相关人员组成材料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评审:实行名师评审委员会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的基本条件和选择条件及提供的材料逐项予以审议,形成初步意见,最后无记名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4公示:实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学校将在宣传栏、校园网站等位置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监督措施:

学校成立监督小组,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1-25951776

  长:于清泉

副组长:王双虎、苏新明、周金陈、王炎培、张志强、苗森

  员:贾全德、程崇杰、李向东

 

说明:1.当年在教育教学中有特别突出的成绩,受到社会公认的,在评选各级名师时,不受教学年限及职称的限制。

2. 当年高考中获得“卓越贡献者、功勋班主任、功勋教师”的教师为当年校名师的获得者。当年高考中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教师为当年校尖子教师或骨干教师的获得者。

3. 享受各类名师津贴的教师,其原对应的的岗位及待遇自动解除。原各类名师按新评聘岗位执行。

4.本条例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作相应调整。

5.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2014828

附件:开封高中2014年名师评选申报表.rar

开封高中名师评选条例(试行)

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干、教有特色、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成就一批具有一流的敬业精神、一流的学识水平和一流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育专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期稳步提高,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的目标,特制订本条例。

 

  评选范围:

在一线任教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行政职员、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评选人数:

各类名师数量之和占一线教师数的四分之一左右。骨干教师30人以内,尖子教师20人以内,名教师10人以内。

 

  享受待遇:

骨干教师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尖子教师每人每月1100元津贴,名教师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评选周期:

   开封高中各类名师评选每年进行一次。

 

  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爱岗敬业,崇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主动积极承担学校交办的工作,并胜任其工作。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自觉遵守《关于贯彻落实汴教纪【200712号文件的决定》、《开封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无参加校外有偿代课、有偿家教等行为。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教育教学水平高,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用普通话教学。

6.教育教学态度认真,工作量足,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和完成规定的学科教学任务。

8.年度考核在合格档次以上。

 

  评选条件:

 

(一)骨干教师(C岗教师)

骨干教师是指满5年教龄,在我校任教满3年,具备中级教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具备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三年。骨干教师的条件是: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在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本年级同学科同类班级中始终居于前列,且向校内(外)开设公开课,并获广泛好评。在开封市举行的业务考试中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2.获得省、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劳模、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新秀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3.在我校至少带过一次毕业班工作且成绩较好。

4.师德水平、教师素质、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初步形成个人风格,每年学生评教得分在85分以上,满意率在80%以上。

5工作量达到对应学科规定的标准,并积极承担临时调课任务。

6.承担对外公开课的任务,每一学期上一节示范课。

7.积极参加集体教研与听课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8.积极承担班主任或见习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学生管理意识。

9.能承担学科重要考试的命题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工作。

10.积极参与本学科校本课程及学案的编写工作,教案编写完整。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案例或课后反思。

11.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年级综合排名居于前列,综合排名在前50%

 

(二)尖子教师(B岗教师)

尖子教师是指满8年教龄,在本校任教满5年,具备中级教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5年。尖子教师的条件是: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实践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学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进行教改探索的能力和水平,教学成绩(高考、竞赛)在本学科中始终居于前列,并获广泛好评。在开封市举行的业务考试中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2.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新秀等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3.在我校至少带过一次毕业班工作且成绩较突出。

4.每年学生评教得分在90分以上,满意率在90%以上。

5.工作量达到对应学科规定的标准,并积极承担临时调课任务。

6.熟知新课标,能准确把握本学科教材的内容,具有拓宽和加深高中教材的能力,能承担各类考试命题任务,能编写本学科系统的学案和复习提纲。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案例或课后反思。

7.在集体教研中起主导作用;积极参加听课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8.授课水平高,熟练掌握本学科各种课型要求,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科学指导学生的学法,体现自主、互助型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内在精神,在教学中准确把握“因材施教”的内涵。在关注全体学生的前提下,注重培养超常生,帮助落后生,扶持特长生。课堂气氛及教学效果良好。

9.具有担任科研课题主持人的能力,主持或独立设计小型科研课题方案,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者优先,协调教师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在校内作学术报告,每学期上一节示范课,承担对外交流公开课的任务。

10.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能组织学科组高质量地完成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组织教学、监控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手段、向教学相关部门提供本学科学案电子文本、收集运用教学信息等工作。

11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年级综合排名居于前列,综合排名在前50%

 

(三)名教师(A岗教师)

名教师是指满10年教龄,在本校任教满八年(含)以上,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三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名教师的条件是:

1.符合尖子教师的所有条件。

2.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在新课程改革以及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在全省、市范围内具备领导本学科教学工作、推动本学科跨越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很高知名度。

3.教学成绩在本学科同类班级始终居于省、市、校前列,在高考或竞赛中所带的学生有突出的成绩。

4.指导中、青年教师效果突出,并获广泛好评。

5.每年学生评教得分在90分以上,满意率在95%以上。

6.必须在尖子教师中产生。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年级综合排名居于前列,综合排名在前30%

 

  成立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

  任:耿振勇

副主任:顾伯宇、乔国颖、宋全会 、崔柯

  员:蒋中兴、荣海洋、李 沛、马分产、毛广文、王新国、白建涛、尚嘉伟、

李海军、陈祥卿、宁  宁、焦玉江、杨淑慧、白  冰、唐  玮、张双卫、赵  辉、李  盛、

  玮、曹 

 

  实施程序:

1.个人申报:师训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信息处、督导室等部门印制出申报表格,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师训处领取对应级别的名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等。

2.材料审核:由办公室牵头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师训处、信息处、督导室等相关人员组成材料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评审:实行名师评审委员会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的基本条件和选择条件及提供的材料逐项予以审议,形成初步意见,最后无记名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4公示:实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学校将在宣传栏、校园网站等位置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监督措施:

学校成立监督小组,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1-25951776

  长:于清泉

副组长:王双虎、苏新明、周金陈、王炎培、张志强、苗森

  员:贾全德、程崇杰、李向东

 

说明:1.当年在教育教学中有特别突出的成绩,受到社会公认的,在评选各级名师时,不受教学年限及职称的限制。

2. 当年高考中获得“卓越贡献者、功勋班主任、功勋教师”的教师为当年校名师的获得者。当年高考中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教师为当年校尖子教师或骨干教师的获得者。

3. 享受各类名师津贴的教师,其原对应的的岗位及待遇自动解除。原各类名师按新评聘岗位执行。

4.本条例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作相应调整。

5.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2014828

附件:开封高中2014年名师评选申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