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欢迎您!

中招政策

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教育局

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普通中学,民办中学,河大附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实现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以上。市教育局核定各县(区)及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县(区)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是其初中毕业的依据,市区(以下市区均不含祥符区)的毕业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祥符区及各县的毕业标准由各自教育局自行划定。招生工作全市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祥符区及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域的招生方案,组织本区域内的考试、阅卷和招生。

  (一)报名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二)考试内容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体现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试题范围为“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三)考试

1.考试设置

日期

时 间

科 目

分值

备 注

6

月25日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

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

听力2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可由初中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市区生物、地理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考试组织

市、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招考试工作,成立中招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切实维护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中招考试要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范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作为重点,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监考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所有考试参与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严格监考相关人员的管理。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教育局将巡视到每个县及祥符区的每个考点和市区的每个考场,各县和祥符区教育局要巡视到本区域内每个考场。

报考全省和全市提前批的考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加考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并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手段。市、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

(五)录 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我市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分批次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各县、祥符区的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各县(区)批次设置方案务必于5月3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在系统内统一设置。

祥符区及各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报考“宏志班”类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市区报考“宏志班”的考生资格由由高中招生学校初审并报市中招办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所有资格审核工作务于7月10日前一次性完成。

祥符区及各县务必于7月10日前将中招考试成绩上传至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省提前批由省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0日—25日,分三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第三批次:省教育厅核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325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市提前批由市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志愿,录取时段为7月26日—28日。在省、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市区、祥符区及各县按照各自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相关政策

(一)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二)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市区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各县和祥符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的力度。

(三)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各县(区)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择校生政策取消后学校办学经费只增不减。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和市教育局批准的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在各自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任,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五)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的意见》(豫政〔2015〕76号)精神, 2016年,民办普通高中可本着自愿原则,按照不超过其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核准后,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当年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0.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11.经市政府批准的来汴投资企业持有开封市投资绿卡人员,对其子女的照顾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祥符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区)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要根据今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全市均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县(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1.2016年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6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人数

开封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2016年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区

总人数

招生计划

祥符区

5288

3000

尉氏县

7294

4100

通许县

7015

3900

杞 县

10247

5700

附件2:

2016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计划

单 位

名 称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开封高中(中西)

国际班

200

全省

河大附中

宏志班

50

全省

求实中学(中加)

国际班

150

全省

开封高中实验学校

民办

104

全省

河大附中实验学校

民办

100

全省

开封市求实高级中学

民办

130

全省

开封市立洋外国语学校

民办

160

全省

新世纪高中

民办

160

全省

尉氏县民开学校

民办

40

全省

通许县扬坤高级中学

民办

100

全省

通许县丽星高级中学

民办

100

全省

开封高中(中加)

国际班

200

全市

河大附中(中加)

国际班

100

全市

开封高中

宏志班

50

全市

市第二十五中学

珍珠班

50

全市

立洋外国语学校

卓越班

50

全市

           开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教育局

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普通中学,民办中学,河大附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实现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以上。市教育局核定各县(区)及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县(区)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是其初中毕业的依据,市区(以下市区均不含祥符区)的毕业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祥符区及各县的毕业标准由各自教育局自行划定。招生工作全市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祥符区及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域的招生方案,组织本区域内的考试、阅卷和招生。

  (一)报名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二)考试内容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体现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试题范围为“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三)考试

1.考试设置

日期

时 间

科 目

分值

备 注

6

月25日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

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

听力2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可由初中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市区生物、地理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考试组织

市、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招考试工作,成立中招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切实维护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中招考试要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范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作为重点,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监考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所有考试参与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严格监考相关人员的管理。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教育局将巡视到每个县及祥符区的每个考点和市区的每个考场,各县和祥符区教育局要巡视到本区域内每个考场。

报考全省和全市提前批的考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加考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并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手段。市、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

(五)录 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我市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分批次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各县、祥符区的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各县(区)批次设置方案务必于5月3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在系统内统一设置。

祥符区及各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报考“宏志班”类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市区报考“宏志班”的考生资格由由高中招生学校初审并报市中招办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所有资格审核工作务于7月10日前一次性完成。

祥符区及各县务必于7月10日前将中招考试成绩上传至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省提前批由省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0日—25日,分三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第三批次:省教育厅核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325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市提前批由市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志愿,录取时段为7月26日—28日。在省、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市区、祥符区及各县按照各自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相关政策

(一)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二)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市区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各县和祥符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的力度。

(三)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各县(区)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择校生政策取消后学校办学经费只增不减。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和市教育局批准的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在各自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任,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五)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的意见》(豫政〔2015〕76号)精神, 2016年,民办普通高中可本着自愿原则,按照不超过其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核准后,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当年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0.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11.经市政府批准的来汴投资企业持有开封市投资绿卡人员,对其子女的照顾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祥符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区)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要根据今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全市均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县(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1.2016年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6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人数

开封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2016年祥符区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区

总人数

招生计划

祥符区

5288

3000

尉氏县

7294

4100

通许县

7015

3900

杞 县

10247

5700

附件2:

2016年面向全省及全市招生的学校及招生计划

单 位

名 称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开封高中(中西)

国际班

200

全省

河大附中

宏志班

50

全省

求实中学(中加)

国际班

150

全省

开封高中实验学校

民办

104

全省

河大附中实验学校

民办

100

全省

开封市求实高级中学

民办

130

全省

开封市立洋外国语学校

民办

160

全省

新世纪高中

民办

160

全省

尉氏县民开学校

民办

40

全省

通许县扬坤高级中学

民办

100

全省

通许县丽星高级中学

民办

100

全省

开封高中(中加)

国际班

200

全市

河大附中(中加)

国际班

100

全市

开封高中

宏志班

50

全市

市第二十五中学

珍珠班

50

全市

立洋外国语学校

卓越班

50

全市

           开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